【雅言、正音、官话 古往今来的“普通话”】2010年12月14日09:26 来源:人民网
http://book.people.com.cn/GB/69398/13474884.html历朝历代都有“普通话”语言作为最重要的社会交流工具,各朝各代都有公认的标准语音。这
在夏、商、周、先秦时期称雅言,以后叫正音,到明代叫官话。
孔夫子弟子三千,来自五湖四海,他们如何听懂夫子所言呢?《论语》说:“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孔夫子用的是“雅言”与弟子交流。
所谓雅言,就是当时的普通话。春秋时期的使节往来,诸侯会盟,他们交流的语言就是雅言。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研究员张尚芳认为:“雅言”准确地讲应是“夏言”。“雅”、“夏”通假。夏朝太康以后建都洛阳,
洛阳地区的语音成为全国标准音并沿袭了近4000年。
晋代五胡乱华,中原雅音南移。不同的政权都按照其首都的语言为标准。北方朝代一般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南方一般以建康(今南京)话为标准音。
隋朝统一中国后定都长安,编著《切韵》,音系以建康话为主。隋朝末期,扬州成为中国经济最繁荣的地区,扬州话又接近建康话,因此在社会上也很流行。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以首都长安话作为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此外,江南开始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苏州话也成为一种通行语。宋代在《唐韵》基础上,制定《广韵》。元代则以首都大都话为标准音。
明初之时,南京由于战争等动乱,南京话从吴语(南方雅言)转变为江淮官话。明代以南京话为正统,南京话也是南方官话的代表。后来迁都北京,南京话和北京话开始融合。
推广普通话上溯至清雍正年间1368年明朝建立,定都南京,南京话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的官方语言。 1421年,明迁都北京,从南京以及附近地区带去了130多万人口。这些人构成明朝北京人口的基础,因而当时北京多数人说的是南京官话。
1644年,清建都北京。满人带来了关外的汉语方言,融合了北京方言,逐渐形成北京官话。
由于南方部分官员说乡音,上朝汇报工作听不懂。 1728年,清雍帝发布“圣谕”,下令设立“正音书院”,在全国推行北京官话。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去日本考察学政,见日本推行国语十分成功,回国后写信给官学大臣张百熙,建议学习日本“推普”经验,推行以北京话为标准的“国语”。清政府似乎也意识到了语音统一的政治意义。1903年,清政府在《学堂章程》中规定:“各国语言,全国皆归一致。兹以官音(即北京官话)统一天下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国文一科内,附入官话一门。 ”
1909年(宣统元年),清政府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当时,以满语作为“国语”的清政府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无奈采纳了这个建议。
长期争论,“北京音”最终胜出1912年,清王朝被推翻。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质疑。辛亥革命的口号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满清的官话还能成为民国的“国语”吗?
创造出汉字式拼音方案而蜚声海内的教育家王照则坚持以北京话为汉语标准音。
1913年2月15日,民国政府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会上,南北之争依然激烈。但在会前王照就提出了“逐字审定”的原则,不再执著于以哪种方言或官话为标准音,由此避免了南北之争的进一步激化。
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会议依照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中的常用字审定了6500多个字的标准读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老国音”。
“老国音”推行不到两年,又爆发了一场“京国之争”的大辩论。当时很多学者都认为应以比较简单的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1932年,教育部公布 《国音常用字汇》,正式确定北京音以“新国音”为标准读音。
新中国以推广普通话为国策新中国成立前夕,文字改革专家吴玉章写信给毛主席,提出各地方要以较普遍的、通行最广的北方话作为标准,使全国语言有一个统一发展的方向。毛主席对此十分重视。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吴玉章担任该会主席,丁西林、田汉、李立三、何其芳、徐特立、郭沫若等78人为理事。当时的“文字改革”包括整理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大任务在内的国家“语言计划”的整体。
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任务是通过《汉字简化方案》和推广普通话的决议。教育部部长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 ”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就普通话以哪里的方言为基础产生了激烈争论,最后大会决定采用投票办法,从覆盖汉语区的15种主要方言中选出一种。
投票结果是:北京官话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话(以成都语音为标准音)第2,获51票;吴语(以苏州或上海语音为标准音)第3,获46票;粤语(以广州语音为标准音)第4,获25票。
大会作出决议,建议首先在教育系统、然后在全国“大力提倡和学习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
普通话推广55年。今天,全国75%的人可用普通话交流。
推广普通话,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有关方言是否需要保护、该怎样保护的问题,今天成为很多人关注的话题。有人竭力保护方言,认为保护方言就是保护文化。有人认为方言根本没有受到威胁,“拯救”方言的说法,是排外情绪在作怪。还有人干脆认为,方言的消失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1958年1月10日,全国政协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作了题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关于推广普通话,周总理指出:“推广普通话,是为了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 ”
这应该是“推广”和“保护”最重要的原则。
(责任编辑: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