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古琴与钢琴的音响
古琴之音响,拙著《古乐发隐》曾有“幽静轻清、冷峻高洁”的形容(参拙著第49页)。但其独具的特色,也正是其音响的局限。其力度的变化幅度,的确不如钢琴宽广。
钢琴之音响,正如其名“Piano-forte”(“轻-重”、“弱-强”)所示,在力度方面,有极大的变化范围。从窃窃私语、低吟浅唱到激昂慷慨、电闪雷鸣,钢琴之力度的变化,为其它任何单一乐器所不能企及。
古琴之音响,由于其拨弦的奏法,其延长的幅度也像钢琴一样有限。也许正因为如此,古琴的演奏很少采用制音的手法。即使偶尔采用制音的手法,古琴之音响,就其根本特性而言,的确缺乏颗粒的性质。
钢琴之音响,虽然延长的幅度有限,但因制音器的发明,反而化腐朽为神奇,具备了“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晶莹剔透的颗粒性质。此制音器和延音踏板的综合功能,使得钢琴在音响长度的变化方面,比之古琴有了更大的可能。
古琴的共鸣,无非是借助于丝弦与琴体木板两种介质。加之其音律的精确周密,其音响因此而纯粹单一。
钢琴的共鸣,则借助于钢弦与铜质共鸣板以及木制共鸣箱的三重介质,加上延音踏板的作用,其音响的共鸣,比之古琴,要更加丰满富丽。此外,就钢琴音响的金属性质而言,的确是古琴所阙如。不过,由于上文所述其律制的矛盾冲突,其丰满富丽的共鸣,比之古琴,就多了一份繁杂。听力优异的欣赏者,常常可以清楚觉察其律差所形成的拍音,感受其共鸣所造成的浑浊。莫扎特特别是肖邦,似乎于此有清醒的自觉。他们的钢琴曲,音响的共鸣似乎比之贝多芬、李斯特更加合乎天理。特别是肖邦对某些和弦的安排,已几近于天籁。
古琴的音响,由于其律制的纯粹单一,由于其器制的简古朴质,由于其和声的天成自然,由于其大多数曲调的虚静安谧,确有大音希声之境。
钢琴的音响,由于其律制的矛盾冲突,由于其器制的机械结构,由于其和声的人工合成,由于其大多数曲调的繁复缤纷,确有五音繁会之境。
听古琴,往往令人心平气和(陇菲按: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
听钢琴,每每使人情动神旺(陇菲按:同样也有例外的情况)。
心平气和与情动神旺,二者皆我所希冀,但不可同时兼具,只能阴阳循环往复交替,正所谓“一张一弛”。
当代一些所谓“中国风格”的钢琴作品,似乎只能模仿古琴演奏过程中的冗余噪音,而对明代琴家冷谦所谓“轻、松、脆、滑、高、洁、清、虚、幽、奇、古、淡、中、和、疾、徐”之“琴声十六法”中除“疾”、“徐”之外的其它十四法,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可比的手法可言。
五、古琴与钢琴的记谱
古琴的记谱,千百年来,一以贯之地固守其所谓“指法谱”。这种文字谱以及由文字谱简化而来的减字谱,以记录琴家在琴上一定位置的特设动作为目的。此正如查阜西所说:古琴的乐谱,“和其他中外乐谱不同,它不是记音,而是在谱上教你用左手的某一手指在某一根弦的某个部位,用怎样的姿势,用某种释定的方法,控制着所想要发出的某一音程和某种音色,同时用右手的某一手指,向内或向外,用多大气力弹弦出音”。(《漫谈古琴》)此,正所谓“人之道也”。
钢琴的记谱,近代以来,大多采用法国人发明的“五线谱”(陇菲按:为特殊的目的,比如根据不同歌手的要求随时可能移调的伴奏谱、根据不同乐手的特长随时可能变奏的爵士谱,也有人采用带和弦标示的首调唱名五线简谱)。这种符号谱,以记录乐家确定之乐曲形式实际音响之物理属性为目的。此,正所谓“物之度也”。(陇菲按:近代、当代西方音乐中,已经开始在“物之度也”的定量记谱法之外,开始增加了一些“人之道也”的非严格“定量”的记谱方式。)
古琴的记谱,由于其指定了琴上弦位、徽分,乐曲的音高位置业已确定,但是,其延续时间长短的变化和力度强弱的变化以及速度的缓急尺寸变化,完全在于师徒授受的传统和琴家个人的发挥。此外,古琴的记谱,只是规定了某种乐调的框格,而此乐调的呈示、展开、行运,则须特定时空的特定琴家来运演操作。(陇菲按:此正所谓“打谱”。)因此,一首同名的琴曲,会因琴派、琴家、时代、世局的不同,而有出入很大的版本。此正如近代琴人祝桐君《与古斋琴谱》所说:“虽同其音,或异其节,神情各别。”(《补义》)就音乐美学的视角而言,音乐艺术之两大要素中,音律虽然使音乐成之为音乐,但其活的灵魂,的确是在节奏,在于乐音的行运。就此而言,古琴的传统记谱,确有其先天的不足。此正如查阜西先生所说:“至于节奏,有一部分自然地决定于左手的‘顺逆’和右手的‘向背’,另一部分也可以用比较详细的简字注明。但仍有一部分的节奏是古琴谱到至今还没有人能提出表达的方法的。这是古琴谱的一个重大的缺点。”(《怎样克服古琴谱的缺点》)
钢琴的记谱,其乐曲之音高、节奏、力度、速度甚至指法、踏板用法等等大都已经基本确定。因此,钢琴家的诠释,只能限于一定的范围。其所谓“不同”的版本,并没有根本的出入。
古琴的记谱,体现了一种以人为本、主客合一的哲学。在中国古代乐人看来,所谓音乐,乃“人之道也”(《礼记•乐记》)。中国古代乐人看重“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礼记•乐记》)的观念,使中国传统音乐存在的根基,一直在其乐运成行的行为实践中得以持守而未被抽象隐匿。《庄子•内篇•养生主》有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如音乐艺术一类“进乎技”的“人之道行”的重要特征,可以孟子所引孔子之语概括,那就是“操则存,舍则亡”(《孟子•告子》)。所谓音乐,操则生生不已,舍则一去不返。换言之,所谓音乐,随着人的音响行为实践而生,随着人的音响行为实践而灭。中国古代琴曲之所以常常名之为《操》,正是道出了音乐作为行为实践艺术而行道、得道之本质。也许正是因此,中国古琴才没有采用中国本土自己创造的“工尺谱”。尽管此所谓“工尺谱”,也是“框格在谱,润腔在人”的“框格谱”,但毕竟已经不是“人之道也”的记录,而是记录乐曲音高物理属性之“物之度也”的符号。
钢琴的记谱,体现了一种预设本体、主客二分的哲学。西方文明的认识基础乃是:对本体实在与人类主体的非同一性的肯定。这种心身二元、主客区分的观念,乃是西方哲学的特色。在西洋近代乐人看来,所谓音乐,乃人之创造的成果。此种成果,乃是外化之物理数据可以测定的作品。这种外化之物理数据可以测定的作品,只能是某种预设本体的模拟。为了尽可能精确的模拟本体,西洋人也尽可能地确定自己作品的物理数据。以此精确定量记谱的作品为准,西方钢琴音乐表演艺术所谓的“二度创作”,并没有中国古琴音乐表演艺术所谓“打谱”那样广阔的空间。
比较而言,中国古代乐家并不在意西方近代以所谓“科学”记谱形式确定之某种僵化凝固的“比音关系”,而是着重追求某种特定时空环境之中、特定主体实践之中所成就之特定“比音关系”与其同时呈现之特定“音响动态模型”、同时生成之特定意境和韵味的统一。以中国古典哲学的术语而言,即是特定之无与特定之有、特定之妙与特定之徼、特定之法与特定之事的统一;即特定之道与特定之器之特定之形、特定之法的统一;以西方近代哲学的术语而言,则是特定内容与特定意义的统一,或者说是某种特定存在与某种特定在者的统一。在中国传统古琴音乐以及中国传统戏曲音乐之中,并没有使西方哲人困惑之存在与在者的异化。《广陵散》今日犹有琴家打谱演奏。但如就嵇康临刑前演奏的《广陵散》而言,就嵇康所操、嵇康所打之谱的意义而言,它的确是“从此绝矣”。而“从此绝矣”之嵇康所操、嵇康所打之谱的《广陵散》,其存在与在者,乃是并未异化的一元之在。此,才是中国传统音乐之精华所在。(参拙文《音乐哲学之视角与论域》,西安,《交响》1997年第3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J6 音乐舞蹈研究》1998年第2期。)
此外,正如查阜西先生所说:“我们按谱古琴曲时,尽可以大胆地发挥每人自己的天才智慧,倒过来利用古琴谱节奏不严密的缺点,把按谱琴曲的每一句每一段组织成为有最大感染力的优美旋律,去充分表现它的良好的内容 —— 好的形象,好的语言。”(《怎样克服古琴谱的缺点》)以鄙之见,古琴谱的所谓“缺点”和它的优点,其实正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正反两面。“克服”了它的“缺点”,也许就会同时丢掉了它的优点。因此,查阜西先生才说:“假使我们这个意见还可取的话,我们就似乎没有理由来强调急于改革古谱和统一古谱的节奏了。”(同上)
此,正如拙文《评刘靖之著〈新音乐史论〉》所说:
这里,中西音乐既有“不同的不同”,也有“不及的不同”。所谓“不同的不同”,是指定量记谱音乐,与即兴变奏音乐的不同。此所谓“不同的不同”,乃是两种无可比较之音乐文明模式及其音乐文化内涵的不同。如果说,西方近代的记谱体系,乃是以严格再现某一定型音乐文本为其宗旨;那么,中国古代乐谱则“原不以详记每音为务,而是将某种宫调提示于乐家,以做即兴演奏之基础”。(参拙文《敦煌东汉元嘉二年五弦琴谱研究》,敦煌,1985年第2期《敦煌研究》;陇菲按:欧洲中世纪的“数字低音”,也是将某种和声进行提示于乐家,以便进行即兴演奏的记谱方法。)所谓“不及的不同”,是指近代西方的记谱技术,就严格再现一部作品而言,显然优于古代中国的记谱技术。尽管中国古代也有“康昆仑”一类的琵琶高手,可以凭记忆完整再现某一音乐作品。但就整体水平而言,近代西方的记谱技术,显然更加适宜一般乐人严格再现某一音乐作品以及音乐作品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