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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宗室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在他主持下编写的。据《汉书·艺文志》云:「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据高诱序言,「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作者认为此书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全书内容庞杂,它将道、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糅合起来,但主要的宗旨倾向于道家。《汉书·艺文志》则将它列入杂家。
《淮南子》的内容:
《淮南子》著录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内篇论道,外篇杂说。今存内二十一篇。以道家思想为主,糅合了儒法阴阳等家,一般列《淮南子》为杂家。实际上,该书是以道家思想为指导,吸收诸子百家学说,融会贯通而成,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淮南子》在阐明哲理时,旁涉奇物异类、鬼神灵怪,保存了一部分神话材料,像“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共工怒触不周山”等古代神话,主要靠本书得以流传。
对后人的影响:
后人读此书,无不以为此书只是一部意在求仙访道博采黄老言的道家之书而已。而黄老道则为汉初文景以来所尊之官学。殊不知,此书乃是建元初年间激烈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辩论的产物。
里面的塞翁失马哲学,闻名古今,无为而无不为。
《淮南子》的思想及特点:
《淮南子》是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于汉景帝、汉武帝之交时撰写的一部论文集。刘安(公元前179年一前122年)是汉高祖刘邦的少于淮南厉王刘长之子。淮南厉王因“谋取”获罪,流徙途中绝食而死,后淮南厉王的封地被一分为三,刘安被策封为淮南王。刘安曾罗致宾客数干人,内中不乏硕学之士,共同编定《淮南子》一书。该书共21篇,最后一篇名《要略》,是全书的序言。从《要略》看,全书写作有统一的计划和安排。但从内容看,并未完全统一。《汉书·艺文志》把它列入“杂家”是有道理的。书中内容,除道家思想外,还兼收了儒家、法家、阴阳家之言。范文澜先生说:“《淮南子》虽以道为归,但杂采众家”,仍表现出一定的融合倾向。”
(一)《淮南子》与先秦道家思想
在宇宙观本体论方面,《淮南子》继承了先秦道家的思想,并加以唯物主义改造。该书《天文训》说:“道始于虚霩”、“道始于一”,认为在天地未形之前,整个宇宙是个浑然一体、没有定型的“虚霩”,是个浑涵未分的“一”。《原道训》说:“所谓无形者,一之谓也;所谓一者,无匹合于天下者也。卓然独立,块然独处,上通九天,下贯九野,圆不中规,方不中矩,大浑而如一。”据上可以这样分析:“道”是“虚霩”之道,是“一”之道,归根结底,是物之道。这就把先秦道家“道生物”的观点,改造为“物有道”的观点,这是明确的唯物主义。在宇宙生成论方面,该书《天文训》指出:“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并认为:宇宙之气“清扬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阳为日,阴为月,阴阳分化为四体,这是明确的宇宙构成论,在近代科学出现以前,几乎成为古代唯物主义公认的定论。
《淮南子》还对先秦道家“无为而治”的观点进行积极的改造和谈释,明确指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因势利导的主动行为。《修务训》中批评了“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消极无为论,指出:历史上公认的“先圣”都是积极有为的,如神农氏教民“播种五谷”,发明医药,“一日而遇七十毒”;尧积极从事政治管理与社会教化,“西教沃民,东至黑齿、北抚幽郡,南到交趾,放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流共工于幽州,殛鲸于羽山”;舜“辟地树谷,南征三苗,道死苍梧”;禹休风榨雨,“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阔”;汤夙兴夜寐。勤于政务。这些古圣先王,一生致力于兴利除害,屡建奇功,“圣人忧民如此其明也,而称以‘无为',岂不悖哉!”此可知:“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成者,未之育也!”该篇给“无为”以一种正确的解释,它说,老子的无为决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因势利导:“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工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得:之其自生,则鲸、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也。”这是《淮南子》关于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关系的正确说明,把先秦道家思想大大升华了。
顺便指出,《淮南子》与汉初黄老学派也有密切的关系。汉初假:托黄帝以为书名的著作甚多,大都失传。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就有《道原》、《经法》、《称》、《十六经》四篇古佚书。《淮南子》与这四篇黄老帛书有一定的关联。《原道训》与《道原》都是论“道”专篇,言辞极为一致。此外其他相互仿佛之处也很多。如《从间训》:“祸福同门”,《经法》:“祸福同道”;《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十六经》:“万物之多,皆阅一空";《诠言训》:“圣人不为始,不专己,循天理,不豫谋,不弃时,与天为期,不求得,不辞福,因天之则”,《称》:“圣人不为始,不专己,不豫谋,不为得,不辞福,因天之则。”如此等等,不胜枚举。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淮南子》汲取道家思想营养的比重较大。
(二)《淮南子》与先秦儒家思想
首先,《淮南子》继承并发挥了先秦儒家“仁者爱人”的原始人道思想。《主术训》说:“国之所以存者,仁义是也。”又说:“遍知万物而不知人道,不可谓智;遍爱群生而不爱人类,不可谓仁。仁者爱其类也,智者不可惑也。”这一观念是来自先秦儒家而又高于先秦儒家的,特别是《淮南子》对“人道”、“人类”概念的使用,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有重要价值的。《淮南子》也主张以民为本。《把论训》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主术训》说:“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在此基础上,《泰族训》提出以仁义治国:“所谓仁者,爱人也;所谓知者,知人也,爱人则无虐刑矣。知人则无敌政矣。治由文理,则无悖谬之事矣。刑不侵滥,则无暴虐之行矣。”这可以视为孔孟“德政”、“仁政”学说的进一步弘扬。《淮南子》主张人性本善。《泰族训》认为“人之性有仁义之资”,这是对孟子思想的继承。不过不完全认同孟子,《淮南子》强调“仁义之资”必须与后天教育相结合,才能臻于完美:“故无其性,不可教训;有其性无其养,不能遵道。茧之性为丝,然非得二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卵之化为雏,非呕暖覆伏累日积久,则不能为雏。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人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可使向方。”即是说,善性是内在根据,教育是后天条件,只有两者结合才能成人之善,这显然与孟子偏重于反本内求有所不同。至于把外部条件归结为“圣人之教”的观点、是古代哲学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的共同缺点。
(三)《淮南子》与先秦法家思想
《淮南子》继承、发挥了商鞅、韩非的历史进化观念,提出:社会生活是变迁的,法令制度也应当随时代变迁而更改,即令是“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记论训》说:“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民主,。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又说:“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是也。”这些言论,从思想观点到具体言词,与商、韩是一脉贯通的。从当时社会现实看,“汉承秦制”,未加彻底改造。景、武之交,汉王朝的经济已经恢复,客观上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制度,当然这套制度决不完全等同于商、韩所鼓吹的制度,但是法家更法改制的思想原则,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可贵的是,《淮南子》认为法令制度的制定,应适乎人群之需要,应考虑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主术训》说:“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这显然是比先秦法家更进步的观点,其所以如此,也是儒法融合的结果。
《淮南子》与《吕氏春秋》有没有关系?从原著看,《淮南子》无一字提到《吕氏春秋》,这可能与汉初反秦气氛有关。但事实上,正是《吕氏春秋》给予《淮南子》以最大和最直接的影响。两本书都是由上层贵族亲自主持,招揽众多学者集体写成的。成书的程序都是先拟定计划,次分头撰写,最后综合编纂。书的结构统一,篇目规整,理事相连,言辞精审。两书都是总结先秦各家学说,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能贯通天地人的庞大理论体系,为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提供全面的思想理论根据。所不同的是,《淮南子》成书之时,处于黄老盛行的文化氛围之中,因此对道家学说特别看重,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淮南子》是集黄老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当然这绝不妨碍它也融和摄取了道家之外其他学派的思想精华。